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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力 增动力 添活力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2/7/5 8:17:06  点击数: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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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是调整优化全省产业结构、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日益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是20个配套文件之一。

8条政策措施坚持减压力和增活力相结合,统筹降本和增效,兼顾当前纾困和长远发展,将有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改善经营状况,全力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0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项目是带动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的重要力量,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

当前,疫情多点散发,文化和旅游行业受到严重冲击,企业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遇到很大困难。抓好文旅重点项目,既是对冲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现实需要,也是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中,首条就提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全省文化和旅游重大战略工程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合示范新业态项目等。

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一年度)所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全省每年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加快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行业龙头标杆的支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提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

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奖励25万元。所需资金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省文化和旅游厅从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5000万元,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旅行社责任保险保费返还、旅游演艺企业纾困等方式,支持全省重点文旅项目和旅游景区、度假区、旅行社、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解难,解决文旅企业融资成本高、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那书晨说。

今年5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出致全省旅游企业的一封信,梳理了35条惠企政策包,方便市场主体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增强信心、稳定预期。制定了领导干部包联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工作方案,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格局,力促文旅行业加快复苏振兴。

02

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河北省文旅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超过99%,受疫情冲击最重。减轻文旅企业经营负担,《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拓展市场经营空间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堵点、难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文旅企业“轻装前行”。

在支持旅行社发展方面,实施责任保险专项补贴,对全省2022年度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以补贴方式据实全额返还责任险保险费用;对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加快推进旅行社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切实减轻旅行社负担。

在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方面,2022年,对持续稳定演出、具有良好市场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企业进行专项支持,根据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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