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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十四部门发文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26 8:39:58  点击数: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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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

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露营旅游休闲是指在户外使用自备或租赁设备以休闲游憩、运动娱乐、自然教育等为主要目的,在有明确范围和相应设施的营地场所驻留的活动。近年来,我国露营旅游休闲快速增长,在促进旅游休闲消费、培养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便利人民群众就近出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促进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体验新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保障露营旅游休闲安全,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旅游为民、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多层次旅游休闲需求,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二)分类指导、规范发展。推动公共营地建设,扩大公共营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鼓励利用各类现有空间和场所,依法依规发展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

(三)合理引导、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和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成本,共享管理资源。避免盲目上马项目、恶性竞争。

(四)文明旅游、绿色发展。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露营意识,推广“无痕露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环保、生态自然等绿色旅游发展模式。引导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五)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推动露营旅游休闲上下游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延伸露营旅游休闲产业链。加强业态融合创新,推动露营与文化、体育等业态融合。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规划布局。各地在编制城市休闲和乡村旅游规划时,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科学布局营地建设,保障各类营地供给,合理安排营地空间和配套设施,涉及空间的主要内容统筹纳入详细规划。需要独立占地的公共和经营性营地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协调一致。结合国家旅游风景道、国家步道体系、体育公园等建设,构建全国营地服务网络体系,形成露营旅游休闲精品线路,满足露营旅游休闲需求,同时,发挥好其中公共营地在应急服务、青少年教育、户外运动等方面的功能。营地选址应当科学合理、注意安全,避让生态区位重要或脆弱区域,远离洪涝、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和危险野生动植物活动区域。

(二)扩大服务供给。鼓励各地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营地。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各类空间建设公共营地,提升公共营地建设水平和服务品质。鼓励各地用好相关政策,支持经营性营地项目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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