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范旅行社文明“导游”
发布时间:2016/3/12 18:18:49  点击数:4660
0

    本报讯(任英文赵云龙)石家庄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管,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便捷旅游。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督促旅行社规范业务流程,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附加文明守法条款说明,旅游团队出发前要召开行前说明会,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规范;旅行社要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旅行社和旅游车队要把“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作为重点任务,要在每辆旅游车上配备文明旅游宣传片;同时强化对导游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导游、领队的文明旅游引导工作纳入年审考核,并将文明旅游工作纳入旅行社日常监管考核,形成以组织游客文明旅游为导向的评价制度;各旅行社要积极配合旅游监管部门或自行组织“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引导各级导游、领队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履行文明旅游宣传示范职责。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