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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非遗保护单位,扬州+48!
发布时间:2024/12/6 11:01:42  点击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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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关于公布第五批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基层推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419个,现予以公布。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保护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各项目保护单位要依法承担该项目保护传承和传播等工作,全面收集、记录、整理该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文化场所;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不断扩大传承人群;广泛开展展示、表演、宣传等活动,增强项目传承活力和传播普及力度。

其中

涉及扬州的名单如下

▼▼▼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扬州发布(授权发布)

编辑:李亚晴

校对:王海艳

初审:吕怡然

二审:王波

三审:伏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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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文旅

(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E-mail:10448501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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